5月20日,浙江省医院医院、殴打医生的恶性违法事件。
监控视频显示,涉医违法嫌疑男子头戴白色头盔,对疑似护士工作站内的电脑进行打砸,对一名男医生进行推攘、用拳脚殴打,甚至抡起椅子猛砸,更甚者还采取用牙咬的方式进行伤害。
另外,由视频可以看出,在施暴全程中,被打医生始终保持着克制,始终未还手。
男子摔电脑屏幕(视频截图)
男子采用推攘、拳击的方式殴打医生(视频截图)
男子咬医生(视频截图)
男子用椅子砸医生(视频截图)
22日,文成县公安局在其官微发布警情通报,称:5月20日上午,朱某某(男,49岁,文成县大峃镇人)带着发烧的女医院就诊,门诊医生予以用药,并告知服用医院输液。晚上20时许,朱某某女儿仍高烧不退,遂医院要求输液治疗,医生告知夜晚无法皮试不便输液让其第二天到门诊皮试后再输液。随后朱某某认为医生未告知其女儿病情危急程度,医院住院部一楼儿童护理站站台故意损毁站台电脑显示屏等物品,并对坐诊医生进行殴打。
因朱某某家属称其曾患过精神分裂症并提供病历,主动要求进行精神状态鉴定。目前,公安局已带朱某某到鉴定机构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悉,该男子为文成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但并非干部,而是普通工作人员;被打医生是儿科的一位学科带头人,一位叶姓主任,目前其一只耳朵听力下降严重,医院接受治疗。
打医生!精神病!公职人员!——这好像是许多人都十分熟悉的关键词,好像令人想起了许多场合、许多违法事件中常常出现的套路。
这三个关键词任意组合,似乎都可以挑战道德、挑战法理、挑战人性!
——打医生+精神病!难道精神病就可以随便殴打医生?难道打医生的暴徒都可以动不动就自称“精神病”?!
——精神病+公职人员!有精神疾病的人能不能从事行管工作?为什么有精神疾病的人能成为公职人员?
——打医生+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怎么能知法犯法打医生?本是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公仆怎能殴打作为人民组成的医务公民?!
精神病,在当今社会似乎不再单纯是一个医学名词,而简直成了一块伤风败德分子的遮羞布,简直成了违法乱纪者的挡箭牌。
在警务部门执法者面前,这位朱某某的家属拿出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历,但这并不能说明他在实施打砸公物、殴打医务人员时就是精神病发病;毕竟“精神分裂症”患者并非时时刻刻处于发病状态的。
有网友指出,朱某某是在把孩子送回家,医院实施违法行为的,并且还戴了一顶头盔,明显是一种施暴前的自我防护的缜密行为;如此,认为他是“精神病”似乎有点牵强了。
无论如何,小编相信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
有些朋友可能记得今年年初,南京医院大闹,甚至拿着扫帚追打院长,其被抓后称自己有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为“无可认定的精神病性症状”。最终,该男子被行政拘留6天。
这位朱某某呢?恐怕再强调自己有精神病已无意义,根据鉴定结果,可能得到的回答是:不,你没有!!
接下来,便是罚款,拘留!如果文成县的蜀黍们记性好的话,还可能会再动用那似乎已经落了灰尘、长了黑锈的铁卷丹书典章——“联合惩戒”哟!
当然,无论涉医违法行为发生时有无精神病发生,作为曾经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似乎从事公职已经不合适了!——这一点,单位的那些管爷们应该最清楚不过的了!
伟哥聊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