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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大查房,科主任冷不丁地提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精神病”?
没想到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把大家难住了,医院工作的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看到我们疑惑的表情,语重心长地说:“从来就没有老师教过我们吧,都以为精神科医生就是治疗‘精神病’的,其实不然。”
“虽然我们的医学教材、科学著作都用《精神病学》来做标题,可是没有那本书专门去解释什么是‘精神病’,更没有指明了那些病是‘精神病’。”
“谁敢说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就是‘精神病’啦?抑郁症、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疑病症是‘精神病’吗?厌食症、贪食症、睡眠障碍、性心理障碍是‘精神病’吗?孤独症、多动症是‘精神病’吗?酒精、烟草等物质成瘾是‘精神病’吗?”
“也许在常人看来,上面的都是‘精神病’,起码精神错乱的、疯癫的、呆傻的总算吧。”
“这些问题连专家都没有搞明白,不少人却在给自己或别人随便戴“精神病”的帽子。”
看到下面这个标题,有没有很惊悚,赶紧喝口酒压压惊吧。
时至今日,“精神病”已经完全脱离了其医学意义,更多是个贬义词,它透露出浓浓的偏见和歧视——我们最喜欢用它来损人、骂人、讥讽人了。
因为太多人畏惧被戴上“精神病”的帽子,生病了也羞于看医生。
精神科医生的待遇和名声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口锅,我们背太久了!
今天大家应该明白了吧,医院,即使看的是精神科医生,你也不是“精神病”。
前不久我写过一篇《傻傻分不清的“神经病”和“精神病”》的文章,在写的时候就感觉不妥,其中的缘由也在此。
其实,我在既往的文章中更常用“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相对贴近中性色彩,是不是离文明进了一步呀?
所以,“精神病”这个词语用的越少越好,首先应该在专业教材或著作中消失,更不应该出至医学专业人员之口。
同理,“精神医学”或“精神卫生学”就比“精神病学”优雅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