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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包括11个项目,分别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江西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三项目包括: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9.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1.卫生监督协管

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0-6岁儿童)

13.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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