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产后精神病 > 相关医院

刑法知识点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所须达到的年龄。如果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使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具有法益侵害,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不用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分为三个阶段:

(一)完全无责任年龄

这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注意:生日的第二天才算满一周岁。

(二)相对责任年龄

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就该款而言,请注意以下几点:

1.这八种罪都是严重犯罪,但不包括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走私、制造运输毒品罪。者八种罪不要求必须以暴力实施。这八种罪都是故意犯罪,没有过失犯罪。

2.这八种罪的范围:

这八种罪是指八种犯罪行为,而不仅限于八个罪名。

(1)注意:考试常用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附带一个要负责任的行为。

(2)这八种罪包括发条竞合来的八种罪。例如:包括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3)这八种罪包括法律拟制来的八种罪。所谓法律拟制,是指原本不符合此罪要件,但法律硬是按此罪论处,特事特办。

第一,法律拟制来的故意杀人罪,共有5个。

第二,法律拟制来的抢劫罪,共有三个。

刑法第条事后转化抢劫,这是法律拟制来的抢劫,原本15周岁的人也要对此负责。但是,司法解释规定,15周岁的人对此不负抢劫罪的责任,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则负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责任。该司法解释并不合理,只能将其视为特殊规定。

(三)完全负责任年龄

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减轻责任年龄

1.14周岁至18周岁

第17条第3款:“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75周岁

第17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责任年龄的计算应以行为时为标准

(1)隔离犯场合。

(2)继续犯场合。

(3)连续犯的场合。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即使其实施的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18条第1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第2款:“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3款:“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4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概念

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即使其实施的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

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二)责任能力的认定

责任能力的认定,应采用医学标准(生物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心理学标准)的结合方法。

首先根据医学标准,判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然后根据法学标准,判断是否因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前者由精神病医学专家鉴定,后者由与司法工作人员判断。

(三)责任能力程度

1.分类

(1)完全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2)限制行为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指行为人有责任能力,但责任能力减弱。

(3)完全无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特殊的三类人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过程中精神病发作丧失责任能力的,该如何处理?

第一,丧失前的行为与丧失后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则构成犯罪既遂。

第二,丧失前的行为与丧失后的行为性质相同,丧失后的行为导致结果,则构成犯罪既遂。

第三,丧失前的行为与丧失后的行为性质不同,则构成犯罪未遂。

(2)醉酒的人:第一种:生理性醉酒,即日常生活中的醉酒,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种:病理性醉酒,是指因酒精中毒导致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是精神病的一种。这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刑事责任能力减弱,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注意:聋哑人必须是又聋又哑才可以减免处罚。

3.原因自由行为

这是指,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入丧失责任能力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法益侵害行为。




转载请注明:http://www.ddhhq.com/xgyy/1315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