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和大家讨论一个关于精神病人的问题,如果他们犯了法,我们该如何对待呢?近日,有网友曝出泸州一女性“惯偷”,依仗自己有间歇性神经病的鉴定屡屡对市民实施偷盗行为,但因其有精神病的鉴定结果无法对其判刑...“偷盗者”被警方抓获 年11月27日,在泸州合江利城半岛,当事人在附近的羊肉馆吃饭,包包就放身边凳子上,一不注意就被人拿走了。后来通过天网锁定了偷盗者,之后,派出所民警将偷盗者抓了回来,认出她是惯偷,仗着自己有间歇精神病的鉴定结果,满嘴胡话,说自己只拿了现金,手机和其他东西扔出租车上了。 但据出租车公司称,在所乘坐的出租车上并未发现手机和现金,另通过出租车司机描述和民警抓获她的时间来看,发现偷盗者没有时间花钱和卖手机。结果在偷盗者家里找到手机,现金至今无下落,但因为偷盗者有精神病的鉴定结果导致无法对其判刑。“偷盗者”下跪征求原谅 另据当事人称,事发后,偷盗者很会装可怜,还曾下跪征求当事人原谅,且死不承认自己拿了当事人的钱... 在此,我们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提高警惕,看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于此同时也很想和大家讨论下关于“精神病”患者犯法的问题,对于此类“精神病”人犯罪,我们到底该如何去定夺和量刑呢?(腾讯大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