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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秦评诗北京评论名家选诗第一家孙成龙

杀爸爸过年作者/孙成龙

腊月十八二狗子的尸体从工地运回亲人们手忙脚乱给他剃光头修胡须刮体毛洗身子……他的双眼一直没有闭上正透过门缝看着他三岁的儿子儿子哇哇大哭我不吃肉了我不要杀爸爸过年

左秦评:

《杀爸爸过年》对我影响特别深。我现在写作的残酷诗,就是从此处得到的灵感。

残酷诗,其实也就是周伦佑所说的红色写作:

“红色写作开宗明义要反对的便是闲适,一种艺术的远离行为,远离心脏与血肉的假纯粹。……红色写作以人的现实存在为中心,深入骨头与制度,涉足一切时代的残暴接受人生的全部难度与强度,一切大拒绝、大介入、大牺牲的勇气。……红色写作绝不回避现实的全部严峻与真实,扑面而来的钢铁血腥,精神肉体的伤口感染,手铐、牢狱、苦役、亲身经历的制度之痛,在物质的强暴中与艺术同在,共同出生入死,一起沉沦或者得救。”(周伦佑《红色写作》)

残酷诗,在写法上追求恐怖、暴力、血腥,追求力量、铁锈味。

对人的肢体进行冷酷书写,进行人体肢解、人体零部件游戏,从而使诗的冲击力放大到最强。

冰冷、坚硬,却有着大感动在里面。

情感,应压缩于语言中,所有煽情都是对诗的伤害。

在这首诗里,看不到那庸俗抒情诗的影子,看到的只是被扭曲了的悲凉。从三岁小孩无知的角度得出惊人的结论,以为是要“杀爸爸过年”。读之震撼人心。

此诗写得可谓简单明了、紧致有力,结构上也异常清楚,是一篇冷酷的优秀的微小说诗(参照走召的理论)。

整首诗分成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腊月十八/二狗子的尸体/从工地运回”

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都亮出来了:开门见山、整首诗的导火索。

不枝不蔓,整首诗从此处流水,无阻隔,诗的关节于此处开始,全部打通。

第二部分,“亲人们手忙脚乱/给他剃光头/修胡须/刮体毛/洗身子/……”

我一直认为,诗分为变形、呈现、装饰,变形和呈现乃诗之必须,而装饰可有可无,甚至还可能会成为累赘,比如说情感、修饰、理念等,都非诗之必要表现。

诗,应该是冷的,无需扯着嗓子或者长叹息以掩泣兮写作,诗人只需将诗从冷酷的现实中抽离出来。

此处的四个动作让人感觉是对着一个物体而不是人体。

残酷诗写作的关键也在于去除人体的高贵,将其当做普通物体就可以,因为越是如此越会与人的情感形成强大的反差。

反差就是张力,张力就是诗意。

第三部分,“他的双眼/一直没有闭上/正透过门缝/看着他三岁的儿子”

这就是真正的死不瞑目啊,此时二狗子在想什么呢?有多少不舍、忧虑呢。这里的“门缝”算得上“深度”意象了。门缝“打通”了两个世界。两个世界在这里汇合。其实第四部分里三岁儿子也是从“门缝”这看到父亲被“杀猪一样”处理的。

第四部分,“儿子哇哇大哭/我不吃肉了/我不要杀爸爸过年”

顾城诗作风格独特,就在于他的视角常常从孩子出发。

诗贵新,不新不成诗。用惯了大人视角多用孩子视角会有新意得多。

三岁孩子,还没有认知能力,并不知父亲的死亡。孩子的误解而“哇哇大哭”对读者的触动更大。

此诗的残酷诗倾向,对现在虚假的温情、闲适、白色写作有警示作用。

装呗作者/老德

太阳装着天天发光鸟儿们装着莺歌燕舞法官们装着义正辞严犯人们装着低头认罪我装着什么都没看见

左秦评:

评此诗之前,我想给大家看一首在我心目中老德最好的诗作《安度晚年》

《安度晚年》

我不会往前走了

越往前走越觉得心中惶恐

我必须停住脚步

然后转过身

往回走

回到我中年青年少年时代去

那些路是我熟悉的

我甚至想走回母亲的子宫里

安度晚年

诗,最追求流畅,就像杨瑾说的,说话一样。但跟说话又不一样。诗的流畅,建立在诗的秩序井然、层次鲜明、诗句流水而下之上。于坚说要警惕莫名其妙的A是B,乃是至理。

诗,应该有序联想,瞎联想肯定没用。我学诗时注意练习诗歌感觉和诗歌思维。尽量不让语言牵着我的鼻子走。

其实归根结底一句话,写诗要冷静、理性。在老德的《安度晚年》和《装呗》中就能看到。《安度晚年》写得更加悲凉,也因此更加动人。是一首个中到普遍的况味。回到母亲子宫是逃避也是重新出生、“得到净化”。

《装呗》的构思像顾城《弧线》的构思,但这首诗远胜于《弧线》。太阳和鸟儿的“装”只是引子,跟顾城《弧线》第一段的鸟儿一样。但顾城的诗毁在将最重要的“少年去捡拾/一枚分币”放在了中间,而刻意追求意境,导致整首诗崩溃。老德则不同。从老德的几十首诗来看,老德的古典营养还是吸收了很多。此首诗的一二段其实就是赋比兴中的“兴”,“兴”之后才是诗之重点。

接下来的三段就从自然意象来到了社会意象“人”了。

法官和犯人们,是对立双方,老德并非任意选了两个人类代表并置在这里。这就是冷静的地方,顺着有序联想写作,从而诗作无懈可击,处处见匠心。

“我装着/什么都没看见”

诗多用反语。装着什么都没看见,其实什么都没看见。装作毫不在乎、玩世不恭,其实更是将其烙在心上。整首诗一步步流水而来,最后以“我”结束,特别有秩序,非常符合古典结构的完整性。

疯子

作者/大月亮

小时候看见疯子总要跟在他们后面走一段我很奇怪他们疯了怎么还能活下去现在我看见疯子仍然要跟在他们身后走一段我在学习像他们一样活下去

左秦评:

我因为受海子影响而写诗,也特别在乎诗歌精神,故而在北京评论看到大月亮的种种行为使我无法忍受,甚至因此直接仇视此诗人。

但我并非一开始就厌恶,因为我在朋友圈看到大月亮的一首被伊沙选入新世纪诗典的诗写得特别好,而为其写了五千字长评,但因为后来与之闹了不痛快,将评全部删除了,并没有公布于众。

就诗不就人。此首诗虽然不是特别精彩,但有可观之处。

疯子,我写了很多,将近三百首,甚至对《变态心理学》和《精神病史》都略有涉猎,毕竟笔者也在精神病院喝过几天茶。

诗意,就是异常于日常生活、人之感觉的东西,而且大诗意一定是从人出发,无人之诗意皆是假大空之诗意。所以从此处看,大诗意,其实就是人之异常,毫无疑问,疯子是人之异常的极端。可以说,疯子天生就能入诗,而且疯子就是上帝写下的一首极端变形的诗。只要客观冷静而不玩意象地写疯子,几乎都能写出较好的作品。

大月亮这首其实写的就是对疯子的“模仿”,从模仿疯子的行为到最后模仿疯子活着。

这首诗整体来说没什么问题,语言也干净利落,情感也零度、冰冷,联想也合乎常情,而且写诗的感觉有,但整首诗的结尾却让我感觉到了矫情。

矫情,来自于诗的铺垫不够,让人感觉莫名其妙。其实归根结底是联想缺少了一环,缺少自身经历的加入。比如说“我在学习/像他们一样/活下去”,前提是,你是真的活不下去才学习吗?

诗人绝对不能“拒绝读者”。写完一首诗把自己当做普通读者读读,这也许就能弥补诗作“想当然”的弊端。

[]闹钟响了

作者/庞华

六点闹钟响了六点只闹钟响了甚至更多但我只听到我的闹钟六点在床头柜上准时响了无法想象只闹钟摆在一起同时响了

左秦评:

诗人应该是联想大师、语言炼金师,诗人的思维,是活跃有序的。诗人的感性激发诗人的写作,诗人的理性浇灌进诗人的写作。诗要写得知性,语言要敏感、化学反应强烈,并且,写诗绝对不能忘记禅,所谓现代禅诗是失败的,但禅意是诗意,乃写诗的真理。

诗要有大技巧,着力点高,所以不会有技巧过繁过密之弊端。语言乃诗之根本,口语乃语言之发端,最具活力,所以口语在诗中使用是必然的。假如我在诗中读到了宋词里面的诗句、节奏、意境营造,这首诗我就得给它不及格。

写诗必须懂得辩证法,辩证法是打开思维之必要,比如朴实中需要有奇崛,朴实的是语言、运笔,奇崛的是想象、收笔,比如清新中需要有烧灼,厚重中需要有轻巧。反正执其一端写作是失败的。

这首《闹钟响了》,因为床头闹钟响了而激发灵感,这闹钟只是一个引子,只是阳光从太阳上跳下来,而真正的诗意在于阳光打在树冠上而形成的树影。从一个闹钟想到个闹钟,然后又突发奇想,假如这闹钟,都摆到我的床头会怎样呢,这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这诗除了我前面的大分析外,其实主要体现了荒诞诗的一些特点。比如主题上的荒诞,通过有序推理而推出悖论,或者平常中抓住一点而进入奇崛之中。

这诗写出了一个现代人的压力,闹钟响了,人就要起床上班工作,闹钟把人从安宁之梦中驱赶到繁忙的现实生活中。

有人说,非口语不足以表达现实生活也,确实如此。生活是看见骨头、流出血的,容不得你精雕细琢、泡到故纸堆中。

亲友群

作者/江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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